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滚动 > > 
观察:『实稷篇』爱魅第九部-第二十二章
来源: 哔哩哔哩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29 22:52:17

温馨提醒:

关于爱魅的设定,可先到爱魅设定合集看爱魅设定喔~CP关系图可看置顶


(资料图片)

正文开始~

赢稷沉睡一年多,能量还没完全恢复,以当初的情况,沉睡一年多就苏醒算是奇迹。

当年,白起为了救他,花了数百年才复活,洛怀风用了三年,还是用翟骊灵体才能复活;而他……仅用了区区一年多的时间,一年……在他们这群老鬼一年的时间是什么样的概念?

自己算算吧!千年的岁月,对比一年时间,一目了然。

按照白起的说法,当初赢稷抢救君实,未施出全力就被他强行中断,灵体并未受损,君实自裁也是一样的状况,时光发现的早,抢救得当,他们两人虽受了重创,但都未致命,仅需调养,用不着几百年。

对此说法,赢稷并未相信,也未提出反驳。

有洛怀风这个前例,不用多想,赢稷心里有数,白起的手法肯定不干净,深究是多余,他自己的手段没比白起光明磊落。

不论他多厌恶翟骊,他都不能动翟骊一分一毫,更别说是取他灵体。

大难不死必有后福,赢稷可不这么想,对一个想死想了几百年的人而言,他活够了!

想来讽刺,当帝王的谁不想千秋万世,万岁万岁万万岁,拿他的孙子来说,不就为了长生不死,派出徐福率领三千童男童女,还在生前建立了秦陵,恨不得死后依旧霸权在握。

只有真正〝活〞上千年岁月的〝人〞才明白,长生不死,一点也不好玩。

既然如此,大不了投胎便是,看着一个个同伴步入轮回,赢稷既不想人生再来一次,糊里胡涂过活,身为王者,他的人生岂容他人左右。

以他赢稷的人生资历,不论是投胎还是上天能比他现在的人生更精采、更威风吗?

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选择重生。

要说现在的生活还有什么让赢稷不满……

是的,就是不符合地星的粉红泡泡。

天天天天天的……没一刻消停。

地星,最接近冥界与魔界的地方,都成甚么样!!

荒诞!可笑!丢脸!

恋爱脑最不可取。

鄙夷唾弃都无法真切地说明赢稷的感受。

坐在自己的王座,嬴稷讥讽地看着来者。

彷佛全世界都要与他为敌,原本在地星,毛猴、孙如柏晒恩爱他忍忍就过去,后来谭帏调职,朱常洵跟着变坏,然后,那个该好好待在人间工作的罗勤耕隔三差五的往地星跑,好好一棵大白菜就被端了,早知道当初就不把江心白往北京送,便宜了那只老狐狸。

都不知道朱厚照是干什么吃的,罗勤耕这样经常的往地星跑,他都不管一下吗?这里是地星!能这样爱来就来,爱走就走吗!

江心白这个没用的孩子,之前的骄气去哪了?

他也就一年不在,这地星都成什么样了!

荒唐!荒谬!荒诞!

事态演变至此,就在赢稷以为不会比这更糟心,公子景带着他的人类爱人来了……

这里是地星啊!!!

前面那几对他都忍了!

好歹都不是人,不在地星秀恩爱,难道到人间。

公子景这个活神仙,带个活人来地星是什么意思?

这里是活人该来的地方吗?

尊重地方文化行吗?

要嘛去天界,要嘛回人间,来地星是何逻辑?

白起救他干嘛,让他死了算了!他不想跟这群笨蛋做同事。

曾经,嬴稷天真的以为,秀恩爱撒狗粮,都是成双成对,复数以上才能干的缺德事,是他小看了此等丧尽天良,毫无人性的行为,还有更高段位,。

瞪着眼前这个男人,迟瑞一身卫衣牛仔裤。

来地星办公穿着男友装玩的是那一招。

嬴稷暗暗咬牙,难掩唾弃之情。

这年头谈恋爱,不昭告世人就难受吗?

连吐槽都懒了!

「君实呢?他还好吗?」无视星主嫌弃的眼神,迟瑞若无其事选了一张赢稷左侧的椅子坐下,好奇一向形影不离的两人,怎么剩下一人,难道真如谭伟说的,君实转性了?

「腿脚长在他身上,我怎么知道。」赢稷很想这样回答迟瑞,大王的尊严让他换了套说词。「他有他的事要办。」说的好像主导权依旧在他手上,大将军乖乖领命去。

事实是,打从他们回到地兴,君实与他形同陌路,除了公事有交集,私底下两人完全碰不上面,比陌生人还陌生。

一声门板轻叩的响声打断两人的交谈。

「现在正值多事之秋,地星很多事需要君实去处理。」白起从门外进来替嬴稷回答了迟瑞的问题,他将案卷放在左侧腾出另一手与迟瑞握手自我介绍。「白起。」

「迟瑞。」白起是第一任的星主,众所皆知,他生前的事迹,也是耳熟能详,迟瑞不敢怠慢,慎重地自我介绍。「特调处夜班副处长。」

不论是对战六国,抑制抗衡三界,白起对秦国、地星的贡献有目共睹。

地星在白起的手中稳定茁壮,越来越多的成员加入,地星成了三界外一个特殊的存在,不属于天地人三界,努力维系三界平衡,斩魂使偶尔会回来,通常是因为重大事件,对这个世界,斩魂使并不在乎,他费尽心神,只是信守诺言。

这世界只要不毁灭,依旧运转,人类的死活他不关心,死一个死二个,他都无感,只要别死绝了就行,他想守护的人永远只有一个。

本来地星的存在,就是为了确保昆仑君每一世都能安然无恙,远离灾害战乱。

地星成立后才刚立稳脚跟,白起迎回赢稷,由他领导地星,自己退居副手位置。

熟悉那段历史的人都知道,白起曾为秦国利下汗马功劳,是名优秀的军事将领,在他一生大大小小的战役无数,攻城七十余座,歼灭近百万敌军,未尝败绩,令诸侯闻风丧胆,卓越的军事才能为历朝历代称颂,却落得自杀身亡的惨淡下场,正常来说,他应该要恨将他赐死的嬴稷,可是他却向斩魂使提出这个请求,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。

白起的举荐,嬴稷踏入了地星,两千年前,地星还是一片苍荒寂寥,毫无生气的地方,,物换星移,随着岁月流逝,地星慢慢变大,成员越来越多,有些人留下了,有些人走了,只有赢稷永远留在这个不见天日,阴暗冰冷的地方。

悠悠岁月,曾有只禽鸟陪了他好长一段时间,后来那只禽鸟进入轮回,很久很久以后,常洵将他带回,幻化人形的他,早忘却过往,但他身上的妖丹泄露他身份,只一眼嬴稷便认出,站在面前的孤傲男子,是陪伴他多年的青耕,他将他的妖丹悄悄收起,不想他再离开,偶尔想念那段时光,他会放出部分的妖魄,让那孩子蜷曲赖在自己腿上,轻抚牠的青色的羽翼。

当年人间大灾,青耕御疫,他带着青耕前往灾情最严重的地区,疫情过去,青耕却不愿离开他,回忆过往,总会令人唏嘘不已,好不容易养大的白菜被拱了,还是千年九尾狐。

赢稷能一眼认出江心白,白起的修为在赢稷之上,能认出迟瑞也是正常。

时光芢苒,一切都变了,昔日的伙伴,早在一次又一次的轮回,重获新生,脱胎换骨。

既然,嬴稷没有唤醒迟瑞的记忆,白起也不多事。

当他重新踏入地星,昔日的伙伴在,也不在。

曾经携手作战的战友一个个消失,有牺牲有有离去,原因各不相同。

但是,没有一次这么多过往的伙伴,以完全不同的身份留下,不带旧有的记忆。

「要那些过去做什么。」赢稷不否认他有意不让伙伴的记忆恢复伙伴的记忆恢复,甚至将属于他们的标记也清的一乾二净。「既然进入轮回,就该忘了一切,遗忘也是一种幸福。」

连昆仑君这样的大神都有倒下的一天,他们不过是平凡的人,死后灵魂又怎么可能永垂不朽。

当他在一片战火找到迟瑞,当他眼睁睁看着子弹射穿罗勤耕胸膛,他在带回他们两人的同时,顺手抹去过往。

有些事……既然是陈年往事,就没必要重新开始。

嬴稷可以不解释,这是他一贯的作风,但是对方是白起,所以他愿意破例一次。

身边的伙伴因为各种原因从他身边消逝,重新轮回,魂飞魄散……

曾经他以为……在死亡的国度,时间是永恒不变,他不会再寂寞。

事实是……

这世界依旧寒冷,没有人能陪他走到最后。

他看着斩魂使独自走过孤独漫长的岁月,只为守在成为凡人的昆仑君身边。

眼睁睁看着他出生、长大、衰老、死去,再进入下一个循环。

他不是一直都守在地星,有段时间,闲暇之余,他总会游览群山,乘风破浪,踏遍每寸土地,渡过每条江河大湖。

直到他失去白起。

这个自始至终都陪在他身边的挚友、忠臣……家人。

然后……君实也走了……

他突然理解,斩魂使为什么能忍住孤寂,愿意默默守候,任由春去秋来,也要守着昆仑君。

君实走了以后,他将关于他的一切抹去,却偷偷留下他的发带,将它与自己的发带编串在一块,用自己的方式想念着君实。

去天界也好,地星太冷了……

除了朱常洵的温室。

「大王似乎很喜欢这条发带?」

赢稷看着朱常洵种的花,有股想笑的冲动。

把异能用在种花种草,也就这个王爷想得到,更傻的还有因为喜欢的人喜欢花草,用异能帮他种花种草。

冥界不是没有植物,只是跟人间的不同,朱常洵不是没种过,只是跟人间不同。

「今天你去天界,还没来跟我汇报。」自从君实去了天界,三界开会,只要地点是天界,他就丢给朱常洵,他无法像斩魂使一样,守着一个人,一守就是千年万年。

他会忘记君实,一年不行,就十年,十年不行,就百年,总有一天……他会彻底把他忘记。

一个人的夜太冷,他找了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女人陪着他,却始终温暖不了,从来没有人能温暖他。

「你要走了?」不同的脸孔,相同的问号,女人还未从情欲的余韵回神,赢稷已经着装完毕,与方才温存的脸孔判若两人,脸上没有一丝温度。

都是出来玩的,多数女人就算对赢稷穿上裤子翻脸不认人的渣男行径不悦,多数念个几句也就算了!

一夜情还指望遇到情圣吗?

但这个男人太渣了!

简直是极品。

翻脸比翻书还快,真把女人当成泄欲的工作,一点事后的温柔都不给。

嬴稷淡淡的看了床上赤裸的女人,毫不留念。

「房钱我已经付好,桌上的钱,拿去买点东西。」赢稷一贯的作风,银货两讫,谁也不欠谁,每次的结果也从未叫他失望,人性本就贪婪,对于女子见钱眼开没有一点鄙夷。

女人虽然不是出来卖的,桌上厚厚一迭钞票,女人还没出口的脏话全部化作正道的光。

没必要跟钱过不去,与其为虚无缥缈的尊严争口气,还不如收下能让自己开心很久的真金白银。

她爱国爱党爱钞票,没毛病啊!

笑逐颜开,女人伸手拿取桌上的钞票,意外摸到一条发带。

「这发带挺别致。」她将发带拿到眼前,笑眼盈盈。

嬴稷眼神一冷,夺走女人手上的发带,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
女人一阵错愕。

不就是发带,有必要这么凶吗?

想说点什么,手上沉甸甸的重量,让她瞬间消音。

不就是发带,不碰就不碰!别跟钱过不去啊!

随手系上发带,嬴稷冷脸信步走出房门,朱厚照的声音从遥远的彼端渐渐清晰,风流倜傥的身影逐渐浮现,就像眼前才发生不久的事。

那是君实离开地星没多久的事,他终日饮酒作乐,那天他从酒楼回来,同行的还有朱厚照,送他回寝宫后,朱厚照蹦没有马上离开,两人在寝宫又喝了起来,连着两摊,喝了不少酒。

「这发带挺别致。」说着,越过桌缘,倾身靠向嬴稷。

朱厚照的眼力向来犀利,明明是慵懒微醺的神态,眼里却透着狡黠的光,他是第一个发现发带的人。「大王似乎很喜欢,看你使用好一阵子都没换。」手指缠绕着发带,打趣地说道。

「你要是喜欢,这发带就送你。」赢稷不在乎的扯下发带,一头长发如瀑布倾泻而下。

想探他底,功力还不够。

朱厚照接过发带,在手上把玩了几下,上扬的嘴角始终没落下。「君子不夺人所好。」说着手指缠绕的发带又回到赢稷手里。「不过……方才大王解发一幕,我算明白……将军为何对大王情有独钟。」嘴里不忘调侃。

稷儿.......

赢稷系发的动作ㄧ滞。

稷儿.......跟我走。

男人高大壮硕的身影就站在他面前,送出邀请,那只大手曾经拿着大刀武器冲锋陷阵,保卫家园,也曾游移在他肌肤每一寸......

谁要跟你走........有多远滚多远。

得了便宜还卖乖,他这辈子没这么窝囊。

他狠狠的拒绝了他。

就像现在,他也不愿让那个男人停留在自己的脑海,占据自己的心思,左右自己的情绪。

他是王,孤家寡人,不需要任何人。

「皇上是想做本王的入幕之宾?」用发带圈在朱厚照脖颈将他自己的方向拉,满脸不在乎的轻笑。

想调戏他,就这水平。

他不好男色,不代表他不能碰男色,那个混蛋不会以为他就只能跟他共度春宵吧!

仔细打量,朱厚照颜值不差,凑合凑合也不是不行。

两人对视,眼神拉丝,朱厚照瞥了一眼套在颈脖的发带,玩味的用两指夹住发带,轻轻拉扯,另一手拨弄嬴稷落在两颊的发丝,不太正经的把玩错落的碎发,态度轻佻,谁也没开口,灼热的气息因为距离,几乎落在彼此的肌肤,四周安静的只有两人的呼吸声。

「感谢大王厚爱......」朱厚照的手没入嬴稷发丝,眼神暧昧,捧着他的后脑往自己方向靠拢,两人的距离更近,鼻尖几乎快碰在一块,朱厚照的唇凑在到嬴稷唇边,嗓音低沉富有磁性,带着魅惑,都能感受皮肤的温度,预期的吻却没落下,就听从那薄唇吐出「朕……不习惯被压。」与其神态语气大相径庭的话语。

挑眉,嬴稷似笑非笑。

他也不习惯。

所以呢?

朱厚照身子后仰,一个侧身来到嬴稷身后。温柔地拢起嬴稷的长发,顺手替他挽发系髻。

「更不想到天界时,脖子被当刀架使。」

自从将军去了天界,大王就把到天界这差事丢给他们这些主管,每人轮流上去一次,理由随便他们发挥,总之他就是不去。

大王能躲着不见君实,他可不行。

每回上去,君实早早守在天门,什么都没说,但什么都说了。

嗐!这不是瞎折腾吗?

要嘛就断得干干净净,要嘛就死缠烂打,这样互相折磨何必?还连累他们一票不相关的人一块倒霉。

系好发髻,朱厚照双手搭在赢稷肩上,动作依旧暧昧不清,矮下身,挨在赢稷脸侧,在他耳畔呢喃低语,却是戏谑的话。「多谢大王青睐,厚照心领了。」

他还想好好享受他的鬼生。

「哼!」嬴稷神情不悦,拿起桌上的酒杯,一饮而尽。

扫兴。

没有那个胆,就别随便勾搭挑逗。

见大王不喜,朱厚照不怕死的提议。

「假若大王性致不减,不妨考虑考虑洛怀风。」他愿意为大王跑一趟,洛怀风现在应该在某个姑娘怀里。

「本王不是谁都收。」嬴稷斥之以鼻,不以为然。

洛怀风那个浪荡子,他一点都不感兴趣。

现在不知道在谁的床上风流。

论风流,洛怀风比他有过之,无不及。

至少他态度明白,只谈性,不说爱。

洛怀风可不一样,他跟每个姑娘谈感情,得手就抛弃。

按他的说法。

没有爱的性,乏味。

什么是性爱?

性跟爱。

只有性没有爱,这样怎么叫性爱?

那你倒是爱呀!

歪理一堆。

洛怀风渣的坦然。

爱,当然爱,床上爱,都说性爱密不可分,既然性事结束了,爱情也该跟着一块谢幕。

对此,赢稷不予置评,在那个时代,扬州瘦马,女人比牲口不值钱的朝代,洛怀风至少给了那些女人爱情。

是好是坏?

从每个被洛怀风玩弄过感情的女人结局来看……

是好吧………

他没见过哪个女子记恨报复洛怀风,倒是看过不少女被卖了还甘愿为他数钱,恨不得自己贡献能再多一点,比其他女子的价值高,在洛怀风心里份量就更重。

爱情游戏洛怀风乐此不疲,谁也不会想到,几百年后,洛怀风这样的浪荡子会有收心的一天,为了岑子默甘愿被要挟背离地星。

嬴稷依旧夜夜笙歌,在无数的温柔乡找寻短暂的温暖,仍然没有人能让他度过一宿,完事后,空虚感恐怖的袭击他每一寸,他极度厌恶这种感觉,只有弱者才需要陪伴,他嬴稷不需要任何人。

*

「大王。」

时间倒回很久很久很久以前,人间改朝换代的很快,白起带来了君实,一个唐朝的大将军。

「大王。」

「听到了........」

下班时间就不能让他好好休息吗?

嬴稷倒卧在几个侍妾中间,慵懒散漫,衣衫不整,衣襟大开,露出胸膛,长发垂肩,由着侍妾喂酒。

两人第一次见面,嬴稷正在花天酒地,醉生梦死,寻欢作乐。

君实一身戎装,嬴稷一看就知道这位大将军肯定是战死沙场,扬手由着身边女伴扶他坐起,躺靠在女人柔软的胸脯,饶有兴致的看着虎背熊腰,一身彪悍,身型壮硕的大汉。

「白起,你是嫌本王身边的糙汉不够多,又给本王招来一个。」嬴稷饶有兴致的打量。

「在下君实。」双手作揖,君实行礼,在他们那个年代,君臣之礼不可少。

看着眼前荒诞的景象,君实有些意外,历史记载,嬴稷是个活到75岁的帝王,他以为他会看到一个白发苍苍,形如槁木的老者,没想到出现在他面前,是一个面貌姣好,仪态出众,一表人才的中年男子。

读过史书的人都知道,秦昭襄王是怎么一个人,一个让六国害怕的秦王,自封西帝。

嬴稷撇下了妾妃,拢了拢宽大的袖摆,起身来到君实跟前,仰头挑眉打量,衔在嘴边的一抹弯钩,赢稷一个抬眼让君实体验到与女人不同的勾魂掠魄。

赢稷有张俊俏的脸,秦人尚武,身形高大,体态完美,刚毅的轮廓,五官立体,一双眼炯炯有神,黑白分明,笔直的鼻梁,胡子底下是润泽粉嫩的薄唇。

「你们这些武将,个头都得这般粗犷才能镇的住敌人吗?」

态度嚣张不可一世,若他不是赢稷,不是地星之主,君实敢说,他绝对不会理这个目中无人,目空一切的人。

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,君实还记得那时嬴稷身上的酒香,还有从侍女身上沾染到的胭脂味,酒醉的嬴稷,双颊带着红晕,似是扑了脂粉,明明是英姿飒爽,威风凛凛的君王,却让人移不开视线。

君实来自大唐,是人间最辉煌灿烂的时期,他虽然贵为将军,带兵打战,见识过战场上的杀戮残忍,与经历过多场战役的白起相比,显然是小巫见大巫。

人间生灵涂炭,民不聊生,哀鸿遍野,枯骨红土,尸骸成山,浸湿大地的不是雨水,是那些无能为力,犹如蝼蚁般,任人宰割的庶民。

大批大批的尸体,成堆成堆的往坑里丢,一双双死不暝目的眼,似乎在无声的抗议老天的不公,身在乱世,人命如草芥。

在那样的世界,心理素质差一点的都很难撑下去。

这对君臣没能走到最后,白起没死在战场,没死敌人手里,而是死在自己的国家,自己效忠的君主。

君实以为这就是最后的结局,令人意外的是,他竟然会在死后的国度见到这两人,两人居然还是主从关系。

「在想什么?」

在往后的日子,让君实更讶异的是,两人的关系极好,工作的时候两人都是就事论事,不讲情面,拍桌子对骂都是有。

嬴稷任性张狂,白起固执自主,两人常常一言不合就吵起来。

下了班,又是另一个光景,赢稷一口一个大哥,方才剑拔弩张,火药味十足的场面就像幻境。

「没有。」君实没傻到把内心所想说出口。

那个时候,他与赢稷的交情还没好到可以把他怼到火冒三丈。

赢稷是人精,是老狐狸,是大魔王,可是慢慢地,君实发现这个大王也有他不为人知的一面。

例如耍赖。

尤其是私下相处。

他与白起都是带兵打战,熟读兵法,善用谋略都是家常便饭,赢稷是君王,文韬武略,但带兵打战还是没他们俩厉害。

不是大王不行,能把六国耍着玩的人,灭西周,自称西帝的人,能不行嘛!术业有专攻,白起跟君实都非等闲之辈,嬴稷输了也不冤枉。

可是大王不喜欢输的感觉。

大王耍赖通常都是这时候,每次说玩带兵打战的人都是大王,每次玩到一半,眼见大势已去,耍赖不玩的也是大王。

所以大王未尝败果。

因为从来没玩完过。

几次下来,君实终于明白,这个差事为什么落到他身上,白起压根不跟大王玩带兵打战的游戏。

「大王不耍赖的话,我就跟大王玩。」拜游戏所赐,一段日子后,君实与嬴稷相处久了关系也变好,自然也不像刚开始那般拘谨。

嬴稷拒不承认。「本王何时耍赖?」无赖惯了,嬴稷没有一点自知之明。

顶着星主的身分,没人敢怼嬴稷,就算吃亏也得含泪吞下。

毕竟这位星主,后头还有前星主当靠山。

偏偏这位大将军不是别人。

挑眉,君实直接拿出证据,一卷卷宗,上面洋洋洒洒详细记录,从第一次嬴稷跟他玩游戏的过程,不论任何游戏,胜负不论,巨细靡遗。

就见大王脸色一阵青一阵紫,不知是恼还是怒,直接翻倒棋盘走人。

他就耍赖怎么着!谁敢说他一句!说了又如何!这个地星他最大!

该说君实勇气可嘉,把大王气跑后,还敢隔三差五的上门,也没什么就不断的吃闭门羹。

因为大王生气的样子太可爱了。

大概是,也许是。

反正君实从那次开始,特别喜欢看大王生气,一种奇怪的恶趣味。

白起算是看明白了。

「你是吃定了大王不会对你动手,有持无恐。」

能跟大王玩游戏玩那么久的人不多,君实是其中一个,所以大王很珍惜。

君实毫不在意地露出得意的笑。

没这点把握,谁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。

毕竟,大王也不是纸糊的,能力太差的他看不上眼,能力好一点的,对战起来也就五五分,无趣!要找玩伴,还是要找强者,玩起来才过瘾。

偏偏大王又不喜欢输的感觉,于是跟强者对战的结果,就是不断耍赖。

「君实.........」几天后,大王黑着脸站在自己寝宫门口,两侧门卫双目向前,努力扮演好背景板的身分,就怕被波及,大王看起来很不高兴。

「大王,臣在人间找到不错的游戏。」

就见大王盛怒的脸瞬间转变为喜,或许是面子放不下,连忙又板起。

「看来大王没兴趣,臣还是不打扰大王。」说着就要转身离去。

「谁说本王没兴趣。」

两人很快就重修旧好,既往不究。

待续~~~~~~~~~

#############

我被这篇卡好久..........

时间线很乱

穿插来回

修了又修

就这样吧...........

标签:

X 关闭

X 关闭

观点